1. 护照
2. 照会
3. 名单1份(日文抬头)
4. 签证申请表1份(不能有空项,无对应事项填“无”,未定事项填“未定” )
5. 照片1张(白底,贴在签证申请表上)
6. 邀请信原件(包括身元保证书、招聘理由书、名簿、滞在予定表)
* 护照和签证申请表需本人签字(中文)
* 日方一般发给3个月有效、允许停留15天的1次入境签证。
* 凡经日本前往第三国者,持联程机票,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72小时,可免办签证。(是否可以出机场,由机场的日本移民局官员当场决定)
* 如申请加急, 除需要在照会中注明启程日期外, 必须注明希望何时取得签证, 以便使馆及时授予签证。照会不得手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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