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处首页 | 网上审件 | 联系我们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签证服务项目:

指导填写签证申请表
代买境外保险
代收代发快递
收发传真
打印、复印
中英文翻译
代订火车票、汽车票
代订在京宾馆房间

签证处首页 | 人员设置 | 互免签证国 | 签证材料 | 签证工作日 | 美国面谈 | 申根签证 | 出国须知
 
 

日本国

1. 护照
2. 照会
3. 名单1份(日文抬头)
4. 签证申请表1份(不能有空项,无对应事项填“无”,未定事项填“未定” )
5. 照片1张(白底,贴在签证申请表上)
6. 邀请信原件(包括身元保证书、招聘理由书、名簿、滞在予定表)
* 护照和签证申请表需本人签字(中文)
* 日方一般发给3个月有效、允许停留15天的1次入境签证。
* 凡经日本前往第三国者,持联程机票,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72小时,可免办签证。(是否可以出机场,由机场的日本移民局官员当场决定)
* 如申请加急, 除需要在照会中注明启程日期外, 必须注明希望何时取得签证, 以便使馆及时授予签证。照会不得手写。

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版权所有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南路2号院 邮编:100088
Shandong Provincial People's Government Beijing Office All rights reserved
Address: No.2.Madian South Road Haidian District.Beijing 100088.P.R.China
Beijing, China 1000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