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护照 2. 公函、事项表 3. 任务批件 4. 邀请信 5. 派遣函(原件、英文,联系人需签名) 6. 中方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) 7. 签证申请表1份 8. 补充信息表1份 9. 名单表1份(3人或3人以上需提供) 10. 照片1张(贴在签证申请表上) 11. 外交部要求:提供任务批件、邀请信、派遣函、名单表的复印件1份,并订在一起 * 只有去以下国家或地区才可申请新西兰的过境签证:库克群岛、斐济、新喀里多尼亚、(法属)塔希提、汤加、瓦努阿图、萨摩亚、托克劳、纽埃。 * 名单表必须用英文大写,全部手写或全部打印(签名除外),不得交叉。 * 名单表中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和护照号码务必填写准确,一律不得涂改,否则会影响签证进程。 * 名单表中最后一名团组成员姓名的下一行请填写“以下空白”。 * 自2008年3月28日起,无论去任何国家或地区,凡过境新西兰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机场,都必须申请新西兰过境签证。非新西兰公民必须申请过境签证,除非:您持有其他有效的新西兰签证;或您来自新西兰签证免签国家;或您的目的地是澳大利亚并持有有效的澳大利亚签证;或您是"免过境签证国家"公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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